本网讯(通讯员 韦有丽)今年以来,枣阳市检察院狠抓刑事诉讼监督,取得明显成效。督促公安机关上网追逃7人,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和法院违法活动50余次,并对法院判决错误的案件提请抗诉3件,全部获得上级院支持。
一是严把入口关,加强对在逃人员监督。近年来,该院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,发现同案人在逃的现象较多,公安机关均在起诉意见书中注明另案处理或在逃,但卷内缺少相关证据予以证实。为了避免这些人员逃避打击,枣阳市院严把案件受理关,要求公安机关对另案处理的情况说明理由并装入侦查卷宗,理由不成立的,对其提出相应的纠正方法,督促其改正,防止公安机关以罚代刑,将案件自行消化处理。
二是严把出口关,加强证据审查力度。在审查过程中,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侦查违法30次,进一步规范取证行为。并充分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,严格审查证据。
三是严把事实关,积极追诉漏犯漏罪。重点将共同犯罪中有另案处理、在逃、流窜作案的、一人犯数罪的及重大侵财案件等作为审查追漏的重点。要求办案人将证据相互对照,注意从犯罪环节的关联性中发现追诉线索,切实做到不漏罪、不漏诉。截至目前,枣阳市院已追诉漏犯30人,漏罪24起,对侦查活动起到了有力的监督作用,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。
四是严把处理关,加强刑事审判监督。该院坚持把监督刑事审判放在重要位置,对法院超期审理现象,提出纠正违法20余次,督促法院及时判决。同时,坚持“敢抗、会抗、抗准”原则,把好监督最后防线。对3件认定事实错误、量刑畸轻的判决及时提请抗诉,依法纠正错误判决,全部获得上级院支持。